Taiwan Heart Rhythm Society

衛教活動

什麼樣的病人適合心臟再同步化治療?

心臟再同步化治療臨床使用的適應症,是有心室間傳導障礙的重度心衰竭病人,由於此項治療在臨床使用的時間還不長,適應症仍有許多版本,健保局現行最新的規定為依紐約心臟協會(NYHA)分類,為第三/四類的心衰竭病患,合併左心室射出分率小於35%、左支傳導阻礙 (LBBB) > 135 msec 以上、經適當內科藥物治療仍無改善者。雖然健保局仍保留事先審查權限,但標準已較過去寬鬆許多,已與歐美國家同步化治療之適應症大致相同。

 

  • 參考資料: <心臟衰竭之同步化治療> 林彥璋, 陳適安  台北榮總心臟科